記者 柯力
  2013年1月14號,徐婆婆乘坐某線路公交車前往江北盤溪,想系統傢俱要買些農副產品。汽車快到站時,徐婆婆便站了起來準備去拿隨身攜帶的小包,這時突然一個剎車,80歲的徐婆婆沒有站穩,摔倒在了車上。
  徐婆婆當時疼得無法站立,一些好心的乘客幫忙撥打了120,隨後老人被送往醫院,被診斷為右側多發肋骨骨折損傷、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。由於老人年紀較大,醫生建議保守治療,需要長期做理療,出院後老人的生活也無法自理,只能依靠家人和護工的照顧。在這二胎期間,徐婆婆的醫療費、護理費、營養費等共計31358元,他們向公交公司索賠時卻遭到了拒絕。
  公交公司認為,他們無法確定老人是否在公交車上受的傷,所以不室內設計願對老人的醫療費用進行賠償。
  徐婆婆的家屬將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。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經審判認為,老人刷卡乘坐公交車時,雙方就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客運合同關係,公交公司就有義務將乘客安全送達目的地。而在運輸過程中,由於司機剎車造成的傷害,公交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但老人在車輛還未到站的情況下就起身拿包,沒有拉緊扶手,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過失。所以,公交公司應承擔主要責任,賠償老人80%的醫療費用,約25086元。  (原標題:一個剎車,80歲老人摔成骨折 公交公司應承擔責九份民宿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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